陕西省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备案规定第十五条已废止规章审查工作结束后,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提出审查要求的机关,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提出审查建议的单位或者公民。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