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参照本办法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