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计划,并保障所需经费。教师进修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每年的教育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予以安排。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