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二章 开发与利用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财力,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引导农村能源新技术、新设备、器材的研究与开发。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