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一条有效从事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及农村用能的单位,应当按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如实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和数据。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