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金融管理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执行国家税法时,根据自治州实际,需要减免税收的,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自治州享受中央每年增值税增量的返还照顾。对中央每年增值税增量的直接返还部分,享受省全额返还的照顾。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