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金融管理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通过国家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国家和省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和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其他方式的照顾。自治州财力难以保证正常支出时,由自治州人民政府报请上级国家机关给予补助。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