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第五章 人才流动行为规范第二十条已废止人才交流和人才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