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废止中医医疗机构实行院(所、站)长负责制,依法享有人员聘用、收入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