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的中医机构,是指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中医教育机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