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第四章 扶持与保障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中医管理机构应当促进中医行业组织的建设,指导中医行业组织的活动。中医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医德教育、学术交流等活动,维护中医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