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发展中医事业,应当按照继承、保护、扶持、提高的原则,发挥中医的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创新,促进中医现代化。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