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第四章 扶持与保障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中医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管理监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