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九条有效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集会、游行、示威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申请书,并填写《集会游行示威申请表》。以口头、信件、电报、电话等其他方式提出申请的,主管机关不予受理。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