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八条有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有两名以上负责人的,应确定一人为主要负责人。下列人员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一)未年满十八周岁和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二)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