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为了保障依法举行的游行的行进,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的人民警察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遇有禁止通行的信号时,可以允许游行队伍快速通过;

(二)游行队伍横列可以超过二人,但总宽度不得超过车行道的一半;

(三)人民警察认为可以变通执行的其他交通规则。

对集会地点和游行经过的个别地段,必要时主管机关可以决定实行交通管制。实行交通管制的地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经人民警察许可可以通行。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