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十二条有效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其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