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有效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有义务协助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阻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对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行打击报复的,根据《代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