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网络、新闻传媒、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将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