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煤炭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营销管理第十一条已废止煤炭市场的交易活动,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经济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