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已废止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范围内的重点保护对象是:中华秋沙鸭、黑鹳、白头鹤、黑颈鹤、灰鹤、大天鹅和野生海菜花等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植物。地方法规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