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九条已修改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红十字标志的使用范围和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规定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滥用红十字标志。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