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