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五十条已修改任何人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禁止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发生火灾的单位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予支援。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