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接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的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三十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