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八条已修改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应当向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三)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人员名录、劳动合同;(四)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清单和产权证明;(五)办公场所和检测、监测场地的物权证明。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