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集贸市场交易第十四条已废止凡是国家放开经营的商品均可上市,不受品种、数量、行政区域的限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