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农业机械作业场区进行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技术指导、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