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或者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应当经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