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第十二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将有关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或者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作为监督事项,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