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第十条已修改河道整治与建设必须符合黄河流域规划以及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工程安全,有利于河势稳定和河道行洪畅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