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和反映工资支付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