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