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一切经济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县兴办企业,开发资源。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采矿权依法公开拍卖的有偿使用制度。自治县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除上缴中央外,留成比例享受省高于一般地区、自治州全额返还自治县的照顾,专项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