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本地财政,自主安排使用属于自治州的地方财政收入。自治州通过国家实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自治州的财政收入在不能保证正常支出时,报请上级财政增加对自治州的财政转移支付。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因执行国家和省调整工资、津贴等政策增加财政支出,造成财政困难的,享受上级财政给予补助的照顾。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