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合实际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和规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经济建设事业。保护和开发利用自治州内的自然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加快自治州经济发展。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的作用,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