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严禁在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内采石取沙、放牧狩猎、造坟修墓、野炊烧烤、擅自用火等。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