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市园林绿化部门验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附属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配套建设、同时验收。对未能按照原规划设计方案完成绿化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仍不能完成的,由园林绿化专业部门进行绿化,所需绿化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