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财政金融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县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本县的各项建设事业,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和农村建设项目,加大信贷投入。自治县享受国家给予民族地区的无息贷款、贴息贷款和低息贷款的优惠,并充分发挥其效益。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