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机关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下,加大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和库区搬迁移民进行开发性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自治机关对贫困村在扶贫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照顾。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