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自治县各项建设事业,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和农村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自治县享受国家给予民族地区的无息贷款、贴息贷款和低息贷款的优惠,并充分发挥其效益。社会事业地方法规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