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保障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重视教师的在职学习和进修,表彰和奖励优秀教师。鼓励教师到边远贫困山区任教,在待遇上给予照顾。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