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第二十条已修改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不到指定地点报到或者报到后擅自逃离的,当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原所在单位应当动员其报到或者归队。经教育不改被部队除名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并按照拒绝、逃避兵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