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