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章 家庭保护第十一条有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归宿,不得让其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已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除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