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三)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四)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五)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