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三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的,始得当选。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得票数应当向大会公布。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