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体育场馆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单位罚款数额超过五千元,对个人罚款超过一千元的,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要求听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