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技术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鉴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传授体育健身技能,指导体育健身活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