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给农药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